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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9年6月24日

  (2018)浙0191民初3818号

  杭州亿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邓双强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91民初381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0587号 

  绍兴曙光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染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绍兴曙光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4日9时0分在本院塘栖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22961号 

  杭州亿丰家居时代广场许文魁建材经营部、许文魁: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浙江南方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亿丰家具时代广场许文魁建材经营部、许文魁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2296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交纳通知书、诉讼费用负担通知书、不履行裁判后果告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等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5938 

  姚秋石:本院受理的原告林王剑为与被告姚秋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159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5935 

  姚秋石:本院受理的原告林王剑为与被告姚秋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159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林王剑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675元,由原告林王剑负担。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5945 

  姚秋石:本院受理的原告林王剑为与被告姚秋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159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林王剑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林王剑负担。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4476号 

  杭州焦洲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美域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徐国俊、杭州焦洲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144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6236号 

  曾小锋: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万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曾小锋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浙0110民初6236号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26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第二十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6248号 

  甄元元: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万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甄元元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浙0110民初6248号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26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6410号 

  金建义、陶冬娟: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万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金建义、陶冬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9)浙0110民初6410号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26日上午10点00分在本院第二十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21500号之一 

  俞凌、杭州为星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古田山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俞凌诉被告杭州为星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浙江古田山实业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2150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05民初611号

  梁启贵:本院受理原告屠雪琴与被告梁启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205民初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民初5281号

  宁波正普建材有限公司、邢小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世纪豪龙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正普建材有限公司、邢小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令状式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审判员王凯担任审判长,与姚亚琴、李蓓军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9年9月23日14时40分在鄞州区徐戎路126号(原江东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民初4580号

  王昌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王昌杰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9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巡回审判点江东第七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3民初6248号

  李志朝:本院受理原告温州乐享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志朝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3543号

  孙学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4158号

  温州海勒眼镜有限公司、范胜勇: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喜爱普光学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4179号

  尤明友:本院受理原告黄乾坤与被告尤明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5民初771号

  陈尔定:本院受理原告郑上周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联系不上,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9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5民初219号

  朱定华:本院已受理原告浙江温州洞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5民初2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5民初220号

  余军军:本院已受理原告浙江温州洞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5民初2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5民初222号

  许夏芳:本院已受理原告浙江温州洞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5民初2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1057号

  张建阳、张彩平、黄旭明: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成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浙0382民初10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4617号

  张洋洋: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支行诉你和张占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9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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