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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杭州德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杭州德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杭州德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对下列债务人和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请债务人、相应担保人、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承继人向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所列清单仅列明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本金余额,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另行计算,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的还款责任以实际履行时根据主合同、担保合同约定计算的数额为准。

  特此公告。杭州德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6 月2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杭州德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6-24 2 2019年06月2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