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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9)浙0382民初5313号

  彭方信、朱培培:本院受理原告邢力群诉你方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9年9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1强清1号之二

  2019年1月24日,本院根据浙江中盛能源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瑞安市格尔力润滑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力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清算组称未接管到格尔力公司的财产、财务账簿、重要文件,且格尔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薛普峰下落不明,导致无法清算,请求本院终结格尔力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本院认为,清算组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的规定,本院于2019年6月14日裁定终结瑞安市格尔力润滑油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9)浙0411民初2510号

  赵霞:本院受理原告张志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9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8)浙0483民初10001号 

  梅全新、吴小玲:本院受理原告桐乡市乌镇建毛瓷砖店与被告梅全新、吴小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483民初1000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梅全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桐乡市乌镇建毛瓷砖店货款16135元及利息损失(以1613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12月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吴小玲对上述款项中的15047元货款及相应利息损失(以1504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12月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承担共同付款责任;三、驳回原告其余诉请。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3元,由被告梅全新、吴小玲负担(应于裁判文书生效后10日内缴纳,缴纳账户户名:桐乡市非税收入结算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账号为:6228400347092508961,逾期缴纳将移送执行)。”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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