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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18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

“蓝天保卫战”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

  见习记者 宋文瑾 

  本报讯 6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在6月30日第9个“浙江生态日”来临之际,正式发布《2018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去年,全省水和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的积极变化。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平均得分82.85,连续7年上升。

  2018年,浙江实施 “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和“美丽河湖”建设,深化河(湖)长制。通过不断开展各项“治水”工作,我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公报》显示,全省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省控断面占84.6%,比上年上升2.2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

  在八大水系、运河和河网中,江河干流总体水质基本良好,其中钱塘江、曹娥江、甬江、瓯江、飞云江、苕溪六条水系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水库水质总体优良,主要为Ⅱ类水质;湖泊水质相对水库略差,其中西湖和东钱湖水质为Ⅲ类,鉴湖水质为Ⅳ类,南湖水质为Ⅴ类,部分湖泊呈现一定程度富营养化,水库以中营养为主。

  全省开展监测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1个,个数达标率为94.5%,比上年上升1.1个百分点。11个设区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个数达标率为90.5%,与上年比总体保持稳定向好趋势。杭州、宁波、温州、湖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和丽水等9个市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个数达标率为100%;绍兴市个数达标率为75.0%;嘉兴市个数达标率为50.0%。

  2018年浙江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完成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项目100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1075个、涉气“散乱污”企业整治5500家……得益于这些工作的扎实推进,我省空气质量大大提升。

  我省11个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5.3%,比上年上升2.6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3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5.4%。宁波、温州、衢州、舟山、台州和丽水等6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县级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环境同样在提升。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日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0.8%,比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3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1.4%。

  值得一提的是,全省酸雨污染比往年有所改善。降水PH年均值为5.06,比上年上升0.15(改善);酸雨率58.7%,比上年下降3.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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