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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注:1.上表本金基准日为2018年4月30日、欠息基准日为2017年2月28日。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
4.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董越霞与绍兴柯桥日臻化纤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绍兴柯桥日臻化纤有限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董越霞,绍兴柯桥日臻化纤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董越霞履行相关义务。董越霞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董越霞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人民币;元绍兴柯桥日臻化纤有限公司

  董越霞

  2019年6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债权转让公告 2019-06-25 2 2019年06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