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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胡伟强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9年6月2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胡伟强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以上贷款本金中如无币种名称的均指“人民币”。
4.上述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或胡伟强联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镇明路36号
联系人:叶卡丹 电话:0574-87382589
胡伟强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伟强 电话:13003705281
特此公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胡伟强
2019年6月27日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胡伟强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所辖属各分支机构)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债权转让给胡伟强,该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胡伟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所辖属各分支机构)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

  胡伟强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其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胡伟强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胡伟强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2019-06-27 2 2019年06月2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