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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公告

  绍兴市清灵文具制品有限公司债权人:

  《绍兴市清灵文具制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24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9年6月11日经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16】浙0602民破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绍兴市清灵文具制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拟实施两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确定于2019年7月23日起实施,参与分配的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由本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分别汇入债权人账户。本次分配总额为4,841,551.74元,税款债权全额清偿,分配总额为201,911.03元;普通债权按11.83%比例清偿,分配总额为4,639,640.71元。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债权人,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并书面提供。管理人联系方式: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西咸欢河沿28号,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明敏,邮编:312000,联系电话:0575-85201922。

  特此公告。绍兴市清灵文具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6月2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公告 2019-06-28 2 2019年06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