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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为捡一只黄麂,一条人命没了!

交警: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

  龚诚良 姜勇辉 

  很多人都知道,在高速公路随意下车逗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近日,G6021杭长(杭新景)高速公路开化境内,发生了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而这起事故的起因,竟是有人为了捡路上的一只动物。

  当晚9点51分左右,何某驾驶轿车途经G6021杭长(杭新景)高速公路往江西方向151KM+600M附近时,与正在车道上走动的男子封某发生了碰撞。巨大的撞击力,直接将封某撞飞出去好长一段距离。

  事后,封某被迅速送往医院,但经全力抢救无效,封某不幸死亡。

  后经初步调查,事发当时,封某是从一辆停靠在事发地附近应急车道内的赣E牌照半挂车里下来的,当时这辆车里还有另一个人。

  据同车人员称,封某在高速公路车道上行走的原因,竟是为了捡躺在车道上的一只野生动物黄麂的尸体。

  目前,这起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记者从高速交警衢州支队了解到,2016年至今,衢州境内高速公路上已发生7起因车内人员下车活动而被撞的交通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

  高速交警衢州支队提醒,广大司乘人员如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车辆故障或者事故,请务必牢记“九字警句”,即“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车靠边”,指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切记不要慌乱,打开双跳灯,若车辆还能行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将车移动至高速公路右侧路肩等安全地带或就近出口驶离。

  “人撤离”,指车上人员要快速转移至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车道内逗留。

  “即报警”,指在撤离至安全地带后,马上拨打高速报警电话12122,告知事故简要情况和准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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