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年7月2日
(2019)浙0106民初5027号
徐延平:本院受理原告高怀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归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承担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6民初5011号
章建英:本院受理原告徐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归还借款本金,承担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6民初3251号
李晓敏:本院受理原告戴绿杨诉你与李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52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8民催3号
本院于2019年3月1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盐山县砼鹏建机制造厂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出票行为杭州联合银行西兴支行、号码为40200051 30220354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出票日期为2018年8月14日,出票人为杭州华诚车业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浙江港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背书人为杭州金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新塘沧兴管道经营部、盐山县砼鹏建机制造厂)、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9年6月25日判决:一、宣告盐山县砼鹏建机制造厂持有的号码为40200051 30220354、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逢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盐山县砼鹏建机制造厂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申请费人民币100元,公告费人民币650元,由申请人盐山县砼鹏建机制造厂负担。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7893号
陈海钢、许新连:原告陆才根诉被告陈海钢、许新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0月17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7799号
丁卫丽:本院受理原告陈伟华诉被告丁卫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0月14日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6749号
魏敏强:原告徐超诉被告魏敏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0月09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7126号
宋世芳:原告邓启红诉被告宋世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0月09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2877号
戴枫、潘芳娟:本院受理原告李五云诉被告戴枫、潘芳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25日14时在本院余杭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3190号
陈秀琴: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绿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秀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25日9时在本院余杭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8597号
林良富:本院受理原告黄祥南诉被告林良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0月14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9163号
杭州天启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集普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天启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0月14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三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民初8591号
夏玉伟:本院受理的原告杨伟与被告夏玉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令状式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由审判员陈奕担任审判长,与张一华、李刚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9年9月30日9时在鄞州区徐戎路126号(原江东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12民初3569号
朱思妍: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市鄞州鸿锦房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牛思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212民初3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81民初1223号
范永彪、曾萍:本院受理的原告朱象云与被告范永彪、曾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281民初12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2份,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9)浙0282破13号之一
2019年1月16日,本院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申请裁定受理宁波成志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宁波成志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经本院通知,债务人宁波成志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内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权债务清册等相关资料。导致管理人的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现宁波成志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债42053993.44元,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规定,本院于2019年6月20日裁定宣告宁波成志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宁波成志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慈溪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