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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宁波星凯商贸有限公司、吴文雅、吴文杰:

  根据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下称“临商银行宁波分行”)与浙江广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广振公司”)签订的《不良资产买卖协议》,临商银行宁波分行已将根据(2014)甬东商初字第246号《民事判决书》对你们享有的下列债权转让给广振公司。

  广振公司作为受让人,请借款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立即向广振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因故更名、改制、歇业、抵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浙江广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7-03 2 2019年07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