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告知书
江人社监黑告字[2019]第01号
被告知单位:杭州阿佤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实,被告知单位(人)存在拖欠员工姚宪利等20名员工2018年9月至10月工资182312元 的违法行为,针对违法行为,我局依法作出 向杭州阿佤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江人社监令字[2018]30号),要求杭州阿佤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员工工资,但该单位未支付且法定代表人吴成富也不出现接受调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我局于2019年1月7日移送公安机关。根据《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18]30号)及《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黑名单认定和公布办法》(杭人社发[2017]10号)之规定,拟将被告知单位(人)列入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列入期限为 3 年,并将在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予以公布,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被告知单位(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广景弄6号206室
联系人:徐丽丽、王亮
联系电话:0571-56135531
特此告知。
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