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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
1.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433号
联系人:胡经理 电话:0579-82305133 传真:0579-8230512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联系人:陆经理 电话:0571-85772772 传真:0571-85774800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共同还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向下列债务人、共同还款人及担保人发布如下公告: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本息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7月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7-04 2 2019年07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