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烟吃烟” 堕入深渊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何咏坤 赵志波
2019年1月,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原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余云东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30万元。
案件的“主人公”余云东有着丰富的人生履历,当过兵,长期在省级机关工作,主政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近9年时间。
昔日的“烟老大”本应在家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为何没能“安全着陆”?
破纪破法的“烟老大”
2016年6月,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并通报了一系列问题。同年10月,余云东被国家烟草专卖局免去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职务。
2017年6月,根据有关线索,中央纪委驻工信部纪检组对反映余云东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初核,发现余云东存在严重违纪问题。
经过深入调查,余云东严重违纪问题终于陆续浮出水面——
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2009年3月至2014年3月,余云东长期无偿占用昆明海天酒店(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下级单位)客房,用于住宿和存放个人物品,房费累计达141万余元;违反议事规则,向云南佛学院捐款100万元;违规领取薪酬122万余元。
“靠烟吃烟”,授意下属无偿调取高档香烟64381条供个人享用,并送给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对外接待中大量饮用茅台等高档酒水。
选人用人自己说了算。余云东未履行相关报批程序,擅自决定先后从烟草系统外调入杨某某等32人;违规将社会聘用员工保某提拔为海天酒店副总经理;在职数已配满的情况下,违规将自己的司机杨某某由正科级提拔为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指使下属为其前女婿邱某在承接云南省烟草系统工程项目中予以照顾,先后支付工程项目费用共4亿余元;先后6次组织亲友等人赴深圳、香港、广州、惠州等地游玩、购物,违规用公款报销费用77余万元。
在商人袁某某承接云南烟草保险咨询和经纪服务中提供帮助,收受袁某某等人现金235万元;安排下属景某某用公款购买购物卡50万元、从海天酒店套取现金20万元用于个人送礼及花销。
2013年6月,余云东得知被举报后,在没有经过组织调查核实的情况下,要求省烟草专卖局纪检监察处按照其个人意图形成了《关于匿名信件反映相关问题的情况报告》,谎称举报内容严重失实,其本人不存在任何举报反映的问题。为逃避组织审查,余云东先后4次向省局财务处处长徐某某详细打探、了解巡视调研及中央纪委驻工信部纪检组调查核实工作情况,安排海天酒店将其免费入住酒店的信息删除,并向审查工作人员提供了虚假的入住信息,安排其朋友诸某某转移、藏匿违纪所得,多次更换手机及电话号码……
滥权妄为,
破坏烟草系统政治生态
烟草行业作为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和稳定国家财政收入起着重要作用。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云南在烟草行业中奠定了“烟草王国”的地位,烟草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首屈一指。
长期以来,烟草系统政企合一、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营专卖的管理体制,让烟草系统成为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财富中心”,企业主要领导集党务、政务、企务于一身,权力集中、监管难度大,腐败现象易发多发。
“您的这个位置,可不比副省长的位置差。”“您所在的企业是省内最大的经济支柱,您的企业咳嗽一声,省内经济都会感冒。”“您可是省上的‘大儿子’,省上很多领导要办事,还得‘求’着您,您可要关照我们啊。”……在各种吹捧声中,余云东逐渐膨胀,理想信念动摇,渐渐迷失了人生正确的航向。
余云东坦言,在成绩面前,他慢慢忘记了自己是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企业老总,甚至别人不敢干的,自己敢干;别人敢干的,自己比别人还敢干。说话办事决策,顾虑少了,风险意识弱了。
余云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后,在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的领导下,省局纪检监察组先后成立5个专案小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了涉及余云东严重违纪案件相关责任人72人,其中处级干部3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6人;给予党纪处分31人、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20人、诫勉谈话19人、批评教育18人、停发各项退休生活补贴1人。及时纠正违规违纪事项,收缴或收回涉案人员主动退缴违规违纪款项374.61万元,收缴违规购买的购物卡772张,面值8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