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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9)浙0424民初25号

  余姚市锐澳欧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盐美格电器厂诉被告余姚市锐澳欧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浙0424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余姚市锐澳欧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海盐美格电器厂货款111491元及利息损失(以111491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3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本案受理费2568元,由原告海盐美格电器厂负担44元,被告余姚市锐澳欧电器有限公司负担2524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盐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1527号

  陈妙兰、陈启肇:原告应聪丕与被告陈妙兰、陈启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784民初1527号民事判决书。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4822号

  卢飞岳、卢聪聪:本院受理原告吕其霞与被告卢飞岳、卢聪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19年10月23日下午15:00,开庭地点在第3审判庭东门三楼,合议庭组成人员:徐高建、支有土、赵洁波。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3558号

  方建军、章惠岚:本院对原告永康市永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你们、倪云龙、光淑敏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784民初35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3740号

  沈文杰:原告夏发强诉被告沈文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请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798元,赔偿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息6%支付至款清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19年10月24日上午8:50,开庭地点在本院东门五楼九号审判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徐露苗、支有土、徐香珍。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9-07-05 2 2019年07月0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