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年7月9日
(2016)浙03破3号
因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本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分配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20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6月24日裁定终结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3905号
钟昌德:原告程圣锋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外网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并定于2019年10月10日9时00分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法庭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27破6号之一
苍南县宏泰医药有限公司债权人:《苍南县宠泰医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通过邮寄方式进行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经管理人报请,本院于2019年7月3日作出(2017)浙0327破6号之五民事裁定书予以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宣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苍南县宏泰医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预计实施分次分配,本次确定实施分配款项以转账方式汇入各债权人确认的银行账号或由债权人领取,本次分配总额为10443138.06元,债权人户数41户(职工债权作为1户)。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9)浙0381破78号
本院在执行瑞安市装潢印刷厂(以下简称装潢印刷厂)系列债务纠纷案件中,发现装潢印刷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征得申请执行人瑞安市亿坤贸易有限公司的同意,将本案移送破产审查,于2019年6月27日裁定受理装潢印刷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7月4日指定瑞安瑞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装潢印刷厂管理人。装潢印刷厂债权人应于2019年8月17日前,向管理人瑞安瑞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安福路28号;邮政编码:325200;联系人:吴立平(1522413850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装潢印刷厂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装潢印刷厂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9)浙0421民初2360号
钱叶红:本院受理原告张华亮与被告钱叶红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原告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本案诉讼费由双方共同承担。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姚庄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善县人民法院
(2019)浙0421民初696号
张荣华:本院受理原告浦国平与被告张荣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请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善县人民法院
(2019)浙0481民初1788号
司欣欣:本院受理原告郑建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0万元。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海宁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