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生莲花峰遇害一案昨日开庭
家属愿放弃赔偿,只求对被告人判处死刑
实习生 周璇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7月9日上午,杭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浙大女生莲花峰遇害一案,被告人熊某涉嫌故意杀人、强制猥亵两项罪名被提起公诉。因案件涉及隐私,本次庭审以不公开开庭的方式审理。庭审中被告人一方对公诉机关起诉的罪名没有异议。被害人家属委托的律师表示,被害人家属愿意放弃民事赔偿,只希望对熊某判处死刑。
2018年11月13日中午,浙大毕业女生谭某在杭州灵隐景区游玩时与家人失去联系,下落不明。
11月15日晚上,警方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发现已经遇害的谭某。经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被害人谭某系他杀。
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
谭某生前是浙大广电系2013级的本科生,遇害前几个月刚从英国留学回来,准备在杭州工作。事发当天,谭某一个人前往灵隐景区,计划去法喜寺。监控显示,她在2018年11月13日11时5分进入飞来峰景区,一路都拿着手机拍照,11时26分后就消失在了监控中。
记者从谭某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谭某是在拍照时遭遇了杀身之祸。代理律师介绍,根据警方查明的证据和检察院的指控,被告人熊某犯罪动机极端卑劣,手段极其残忍,被害人死状惨烈。
单身女性,过路人少,环境幽僻,被告人熊某就选择了这样的时间、地点、被害对象。熊某走向正拿着手机拍照毫无防备的谭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对准谭某腹部刺了几刀。谭某中刀后乞求熊某以金钱换取性命,但是熊某没有理会,而是把谭某推下悬崖。谭某滚落悬崖后,熊某为了确保她被害,爬下悬崖去补刀,对准谭某的颈部、胸口、腹部又连刺数刀,刀刀致命,其中颈动脉的一刀最为致命。之后,熊某试图按原计划自杀,但是他在自己手腕割了数刀后,没有自杀成功,后一路逃回老家,直到被警方抓获。
据悉,谭某生前并不认识熊某,两人无任何交集。来自广西农村的熊某,文化程度不高,在广州做体力活,月薪5000元。但熊某染上网络赌博后,欠下10万余元的债务,而他的收入远远不够还债,他产生了厌世情绪,多次有过自杀的想法。熊某专门跑到杭州,挑选了灵隐寺作为自杀的地方,他觉得“在灵隐寺自杀比较有意义”。但他又不想孤零零地自杀,“我要死了,要轰轰烈烈找个人垫背”。熊某在飞来峰景点来来回回逛了3天,寻找单身女性下手,直到遇见独自出行正在拍照的谭某。
被害人家属并未出席庭审。代理律师表示,被害人家属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希望熊某能获死刑的量刑。
代理律师透露,法庭上被告人辩护律师对熊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的定性没有争议,但被告人熊某在法庭上没有表现出任何悔改的意思。庭审过程中,熊某的情绪比较平静,讲述案情就像讲述一件很平常的事。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