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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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注: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债权金额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以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享有上述债权。
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