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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3700号

  叶文祥、孙益铭:本院受理原告黄大明与被告叶文祥、孙益铭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370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请判令被告1、被告2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3291.722元整。2、请判令俩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0月2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1858号 

  夏仙珍:本院受理原告黄玲君与被告夏仙珍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18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夏仙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黄玲君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550元,由被告夏仙珍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300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3666号 

  林熊:本院受理原告李步顺为与被告林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366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林熊归还原告借款90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13年6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0月2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4民初3346号 

  浙江欧耀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丁剑与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支付货款人民币1016982.36元及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本案诉讼费由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定于2019年10月9日上午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9-07-16 2 2019年07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