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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9年3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光大金瓯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或担保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负担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华融公司或光大金瓯公司联系。
华融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联系人:屠女士 电话:0571-87689523 传真:0571-87689520
光大金瓯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海事路17号205室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77-88333755 传真:0577-88333755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下称“华融公司”)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金瓯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合同,华融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于2019年6月5日依法打包转让给了光大金瓯公司。华融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光大金瓯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光大金瓯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5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2019-07-18 2 2019年07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