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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如下:(债权转让基准日2019年5月6日,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19年5月6日的贷款本金、账面利息余额等暂估金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联系人: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3567893588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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