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死3只鸟,被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法院成功调解,被告自愿赔偿并公开道歉
实习生 周璇 通讯员 陈俊如 陈艺尹
本报讯 非法放置捕鸟网导致2只金腰燕、1只麻雀死亡,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就此向丽水市中级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7月17日,丽水市中院以调解形式办理此案。据悉,这是丽水首例以调解方式办理的民事公益诉讼。
去年6月中旬,丽水莲都的梁某某因担心鸟把粪便排泄在自己的车上,就在自己的租房外墙拉了一张捕鸟网,结果2只金腰燕、1只麻雀触网后死亡。经鉴定,这3只鸟均属国家保护的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或有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3只鸟共计价值900元。梁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检察院审查起诉。
与此同时,检察院认为梁某某的行为破环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因此提起公益诉讼。
在法院主持下,该起公益诉讼起诉人莲都区检察院与被告梁某某达成调解协议,梁某某自愿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失9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据介绍,这是丽水首例以调解方式办理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新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