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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坐火车“买短乘长” 男子被行拘并禁乘

  王骁 金博凯 

  原本要花166元买车票,他却只想花9元钱。近日,温州火车南站派出所民警在站内查获一名“买短乘长”的男子,据查,为贪便宜,他累计逃票了6次。目前,该男子郑某被铁路警方行政拘留10日。

  30岁的郑某是福建人,在温州某公司上班。郑某交代,当天他从晋江回温州,原本二等座车票价要166元,他只花9元钱买了到泉州车票,到了泉州站后他没有下车,乘车到了温州南。最终,郑某被执勤民警查获。

  在温州火车南站出站口,民警见他形迹可疑,经过盘查发现他存在恶意逃票行为。警方经调查发现,郑某经常从晋江来回温州,并且多次“买短乘长”。从6月18日至今,他累计逃票6次。

  铁路警方介绍,“买短乘长”是逃票行为,涉嫌诈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郑某行政拘留10日,并追缴逃票票款。同时,郑某将被铁路部门纳入失信名单,180天内禁止乘坐铁路旅客列车。

  目前,铁路部门已出台措施,若乘客持失效车票乘车,将按无票处理,到站后除补票外,还将加收50%的票款;除了让这些乘客付出更多经济成本,铁路部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增加不良诚信记录。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坐火车“买短乘长” 男子被行拘并禁乘 2019-07-19 2 2019年07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