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一次仍不还钱?再拘! 这下“老赖”终于慌了
通讯员 陈群力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面对宁波市奉化区法院连续下达的两份拘留决定书,杨某终于慌了,一次性付清了拖欠农民工的60余万元押金及利息。
2016年9月13日,农民工刘某某等6人凑足60万元,缴纳给宁波某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工程押金。谁知,建设工程合同签署后的2年多时间里,工程项目一直未开工。2018年11月5日,刘某某向奉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押金及赔偿利息损失,并提起保全申请。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宁波某置业有限公司返还60万元押金并赔偿相应利息。
今年1月18日,刘某某向奉化区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期间,被执行人宁波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多次作出承诺,表示会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可屡屡失信。法院立即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并采取限高措施。7月1日,执行干警接到举报,在一处厂房内将杨某控制住并带回法院,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7月16日,拘留期刚满,杨某又被带回了法院。由于杨某不仅拒不申报财产,而且多次承诺还款却仍然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希望杨某端正态度,否则法院将再次针对其拒不履行的行为作出处罚。然而,对于法院的规劝,杨某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态度。随后,执行干警填写第二份拘留决定书。
眼见自己又要被拘留,杨某慌了,马上与家人联系,当天就全额履行了65.36万元案款并支付诉讼费及执行费。鉴于杨某已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法院决定不再对杨某进行第二次拘留,但针对杨某前期拒不履行的行为对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