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长租公寓经营企业陷入漩涡 “乐伽”令杭州上万房东租客很焦虑》后续
“乐伽”正接洽投资方接盘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答疑现场 |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报讯 长租公寓经营企业“乐伽”到底有没有出问题,房东能按时收到房租吗,租客交了房租后能安心住下去吗?(详情见本报昨日报道《又一家长租公寓经营企业陷入漩涡 “乐伽”令杭州上万房东租客很焦虑》)
23日上午,不少杭州的租客和房东赶到钱塘新区上沙锦湖家园,此前他们得知“乐伽”相关负责人将于当天上午9时在小区会所内现场接待、答复客户。“我们很多人都是特地从单位请假过来的。”记者在现场看到,除了几百名房东和租客,还有不少警力在现场维护秩序。
乐伽杭州分公司负责人及南京总公司代表先后现身并答疑。“公司没有关门倒闭,负责人也没有跑路。”“乐伽”方面明确表示,受传闻影响,“乐伽”在全国各大城市的长租公寓业务基本停摆,资金链出现问题,但公司会积极面对并全力解决,“正在和其他愿意接手长租公寓业务的公司和投资方接洽,希望对方可以接手‘乐伽’全国或杭州片区的业务。谈好注入资金后,会分期支付房东被拖欠的租金”。
“如果不能按时收到租金,我肯定要收回房子重新再出租,否则我的按揭款都没了着落。”“天气这么热,如果房东断水断电赶我们走怎么办?已经交给‘乐伽’的租金是我们好不容易凑起来的,哪里还有钱再去租别的房子?”现场,一些房东和租客要求“乐伽”给出具体过渡办法,但“乐伽”方面没有正面回应,只希望租客和房东都能冷静处理,但这样的答复显然不能令大家满意。
对此,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朱觉明律师认为,此事件的处理应当平衡房东、租客和公司利益,“乐伽”应当履行社会责任。
朱觉明分析认为,对于房东而言,如果“乐伽”拖欠租金,经房东催告后仍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逾期支付租金的,房东可以解除与“乐伽”的合同来止损;对于租客而言,如果有证据证明“乐伽”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援引合同法第68条行使不安抗辩权,通知“乐伽”中止租赁合同履行,如果“乐伽”经租客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租客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朱觉明特别提到,如果房东与“乐伽”签订的是托管合同,租客与“乐伽”签订的是租赁合同,那么,在租客已经向“乐伽”提前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没收到租金的房东只有依法和“乐伽”解除合同后才能劝离租客。
另外,记者了解到,“乐伽”资金链断裂传闻波及杭州上万房东租客事件已引起杭州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乐伽”南京总公司代表来杭州除了接待、答复客户之外,也是来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和事件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