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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说法

发“毒誓”称还款收据是真的 还要求司法鉴定

结果遭打脸,“戏精”男子因拒执被判刑

  通讯员 俞冲 龚春燕 本报记者 高敏 

  明明是自己伪造了收据,却主动申请要对收据进行司法鉴定,这是出于什么原因?日前,长兴县法院审结一起拘执罪案件,牵出“戏精”被执行人的一出闹剧。

  事情要从2018年长兴县法院执行法官金晖收到的一张收据说起。

  这张收据是由被执行人陈某明提供的,表明自己已还清欠款,但申请执行人声称根本没有拿到钱。双方为此吵得不可开交,还纷纷拍胸脯立下“毒誓”。

  金晖翻看了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协议上显示,2017年7月10日,陈某明分别向高某玲、许某福、许某平借款5万元、7万元和10万元。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后,陈某明迟迟不还款。高某玲等3人多次向他催讨这笔借款,但都没有得到回应。3人向长兴县法院提起诉讼,后经调解达成协议。然而,陈某明仅归还了4万元借款,之后又迟迟不履行剩余欠款。2018年6月22日,法院立案执行申请人高某玲、许某福、许某平与被执行人陈某明的3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执行立案没多久,被执行人陈某明就委托律师申请执行异议,并提供了一张收据。收据上的内容为:“今收到陈某明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利息每月壹万叁仟贰佰元整(2017年7月10日——2018年4月10日)共计已付利息款118800元。”收据最后的签名是3位申请人的签字。

  “法官,你看,收据上写得清清楚楚,我已经还清了所有的欠款和利息。”被执行人陈某明拿着收据振振有词。可3名申请人坚称只收到4万元。

  到底谁在说谎?收据是真是假?双方僵持不下,陈某明主动提出要对收据签名进行司法鉴定。“当时看他这么坚决,还主动提出要鉴定,真的有点相信收据是真的。”执行法官表示。

  鉴定结果也说明,经比对,收据上的签字笔迹符合3名申请人的书写习惯。“这不可能,我们真的没有拿到这笔钱!”3名申请人又提出要对收据正文内容进行鉴定,这才真相大白。原来,签名是真签名,不过收据的正文内容是伪造的。

  法官说法: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明利用原先还款4万元时的那张收据,将收据正文的内容擦掉(原来为黑色可擦笔书写)后,伪造书写了上述内容。在文检仪下,可以看到收据正文内容处字迹有擦拭痕迹及潜在字迹笔画压痕,在紫外及荧光波段下可以看到被擦掉的字迹为“今收到陈某明人民币肆万元整”。

  在法庭上,被告人陈某明承认其确实企图通过篡改收条,以躲避债务履行。长兴县法院根据被告人陈某明的犯罪行为、犯罪性质并结合其已在庭审之前将全部债务履行完毕的情况,最终以拒执罪判处陈某明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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