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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发布23条举措

为科创板注册制“保驾护航”

  新华社 兰天鸣 

  作为试点集中管辖涉科创板案件的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23日发布23条具体工作举措,为科创板注册制“保驾护航”。

  当天,上海金融法院通报了《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意见从完善专业化的审判机制、健全证券群体性诉讼机制、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强化证券侵权责任落实、加大涉科创板案件执行力度、依法监督支持证券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等多个方面制定了23条具体工作举措。

  在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方面,为便捷涉科创板案件的审理流程,意见提出建立涉科创板案件“快立、精审、速执”绿色通道,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诉讼便捷性和高效性。

  在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方面,意见探索建立行政罚款、刑事罚金优先用于民事赔偿机制,落实民事赔偿优先原则,推动建立群体性证券案件先行赔付制度。意见提出探索扩大申请调查令的主体范围,支持依法成立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在证券支持诉讼、公益诉讼以及代表人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并进一步提高调查令的强制力,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协助持令人获取证据的单位以及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民事制裁,以此增强投资者参与诉讼能力。意见要求精心审理涉外案件,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和准确适用法律,依照实质互惠原则,推动涉科创板案件生效判决的跨境承认与执行。

  在保障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落实、强化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方面,意见强化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民事赔偿责任,厘清不同责任主体信息披露的责任边界,区分不同阶段信息披露的不同要求。对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明确司法审查标准,加强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全方位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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