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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市井事

防止老鹰捉鸡 女子拉网卖鹰

  通讯员 雷燕萍 

  本报讯 近日,经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沈某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沈某在龙游城郊承包了山地,开了个养鸡场,不料引来了“不速之客”——老鹰。老鹰抓放养在山林里的鸡吃,沈某很是心痛。于是,她想了办法,在山林间拉了丝网,防止老鹰来抓鸡。偶然有老鹰撞上网,沈某抓了也就放了。

  2018年10月,又一只老鹰撞上了丝网。“抓到放掉,到时候又回来偷鸡吃!”愤怒的沈某冒出了一个想法:不如把老鹰卖了,还能赚点钱。于是,她在某微信群叫卖起了老鹰,最后以150元的价格成交。不料,老鹰售出没多久,公安民警便找上了沈某。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4 防止老鹰捉鸡 女子拉网卖鹰 2019-07-25 2 2019年07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