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贸区“最佳实践案例” 浙江占4个
“海上枫桥”海上综合治理与服务创新入选
通讯员 林上军 黄波
本报讯 7月23日,商务部召开“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情况及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三批31个“最佳实践案例”,涉及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其中浙江自贸试验区有4个案例入选,与湖北自贸试验区并列成为入选案例最多的自贸试验区。浙江自贸试验区此次入选的4个案例分别为“海上枫桥”海上综合治理与服务创新试点、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竣工测验合一”改革试点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海上枫桥”海上综合治理与服务创新试点,以“平安+产业”为主线,探索“互联网+海上治理”新模式,打造了“海上枫桥”升级版,推动了海上执法“联动化”、矛盾化解“多元化”、海上防控“全域化”和海上安全“智能化”。通过“海上枫桥”海上综合治理与服务创新,海上治安管控取得新提升、海上救助形成新局面,有效解决了海岛群众救助难。
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创新实践,抓好职能、事权、人员“三集中”,成立海洋行政执法局,整合包括海洋与渔业部门、港航和口岸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水利水务部门、文广新闻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海洋执法相关职能。实施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一个口子对外,减少了重复执法、推诿扯皮等现象,解决了执法缺位问题,降低了执法成本,执法效能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