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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公 告

  丽水市梵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债权人:

  2019年7月2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根据李盼的申请,裁定受理丽水市梵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并于2019年7月8日指定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组成丽水市梵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丽水市梵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9月10日前向丽水市梵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63号四楼;邮政编码:323000;联系人:郭星;联系电话:1521576002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丽水市梵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丽水市梵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公 告 2019-07-26 2 2019年07月2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