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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更正公告

  本报2019年7月26日第10版刊登的被公告人为“丽水市梵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债权人”的公告,落款单位应为“丽水市梵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特此更正。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更正公告 2019-07-30 2 2019年07月3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