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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声 明

  我公司已于2019年6月完全终止与吕志超先生就“颜术”品牌在新昌的业务合作关系,从原新昌县素美颜术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素美公司”)退出。

  根据我公司与吕志超先生签署的相关协议,素美公司应及时办理股东及名称的变更手续,且不再以“颜术”品牌、字号进行经营。

  鉴于至今素美公司仍未停止使用“颜术”品牌、字号从事经营,我公司认为其经营者已违反了相关的协议约定。同时特别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甄别医美服务提供方,以确保明白消费、放心消费。

  特此声明。

  浙江颜术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声 明 2019-08-01 2 2019年08月0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