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7月,他都到法庭送8000元钱
背后,是一个重情重义的故事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吕璎 李阳
本报讯 “吕法官,今年的8000块钱我拿来了,你帮我转交一下吧。”近日,王先生来到东阳市法院巍山法庭,这已经是他连续第4年把给前妻胡女士的补偿款交到法庭了。
2006年,王先生和胡女士结婚,两人第二年便有了女儿小王。结婚初期,两人很是恩爱,共同在村里经营了一家小卖部,日子算不上大富大贵,也是有声有色。但随着家庭琐事逐渐变多,生活和经济压力陡增,胡女士的情绪起了变化,她开始变得孤僻,不太愿意和王先生沟通。
2013年,胡女士干脆从家里搬出和自己父母生活。胡女士的父母多次劝她回到王先生身边,但她都不肯回去。因为胡女士时常情绪不稳定,父母带她到医院就诊,结果经医院诊断,胡女士因生活压力大、思虑过度而患上了精神疾病。
王先生知道后,和胡女士的父母商量,由二老代为照顾妻子,将妻子的病看好。“医疗花费我会承担,女儿也会照顾好,小卖部也会继续经营下去的。”王先生对老人承诺说。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王先生独自带着女儿、经营着小卖部,并不时去看看胡女士。经过治疗,胡女士病情好转至逐渐痊愈,但她还是不愿回到和王先生共同的家。
2015年,王先生无奈之下到巍山法庭起诉,要求与胡女士离婚。
“这么多年了,他过得也不容易。”胡女士的父亲对女婿的这个请求并不反对。
考虑胡女士虽然病情痊愈,但目前仍无法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也考虑到王先生经济能力有限,巍山法庭吕法官主持了一场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离婚,王先生自愿抚养女儿,并从2016年起每年7月底前补偿胡女士8000元,共支付15年,如果胡女士改嫁,则可提前停止支付。
2016年7月,吕法官在看备忘录的时候发现这个案子第一期付款期限快要到了,便联系到了王先生提醒他履行。王先生果然没有食言,按时将8000元送到了吕法官手上。之后的几年里,不需要吕法官的督促,王先生每年7月底都准时送来8000元,顺便和吕法官聊聊一年的辛苦。而每年胡女士的父亲也会准时出现在巍山法庭领取8000元,也和吕法官谈谈这一年胡女士的情况。
这样的付款方式还有11年,王先生说,他会一直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