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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公开宣判涉恶案件

  通讯员 高贝 陈敏 

  本报讯 近日,台州路桥区法院对被告人陈军、陈美俊等11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该案系台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

  被告人陈军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万元。被告人陈美俊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公开宣判涉恶案件 2019-08-06 2 2019年08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