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7313号
阮剑波: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新世纪花园社区支行诉被告阮剑波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9年11月19日9时4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82民初2559号
陶岩燕: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被告党丽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82民初255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522民初8551号
韩雷生:原告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李伟成、刘海琴、朱建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终结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522民初8551号民事判决书、判后答疑告知书、上诉事项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判后答疑告知书、上诉事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长兴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02破35-2号
2018年12月14日,本院根据金华市海洋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金华市海洋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本案已发生公告费等破产费用,债务人金华市海洋商贸有限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为零,债务人的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金华市海洋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请求宣告金华市海洋商贸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6月13日裁定宣告金华市海洋商贸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金华市海洋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26破14号之一
2018年12月17日,本院根据刘正桂的申请裁定受理浦江博林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浦江博林实业有限公司无可供清偿的财产,破产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截止2019年7月9日,债务人浦江博林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楼柏林及其股东未向管理人提供财务账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第2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7月22日裁定宣告浦江博林实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浦江博林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1671号
张建荣:本院受理原告楼木根诉被告张建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16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