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打架视频逞凶,“社会人”专向初中生敲诈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清溪 刘晓意 李迎迎 秀舟 路余 徐佩颖
时间:
8月7日
地点:
慈溪法院
“朋友小古在QQ里跟我说罗某这个人很牛,外面有什么事情他都可以摆平的。”小兆想着要是能认识这样一位“神通广大”的“社会人”也不错,于是就加了罗某的QQ。
但自从和罗某成为“好友”后,小兆的麻烦事就接连不断。据小兆说,一开始,罗某跟他客套地自我介绍了一下,称自己坐过牢,是个“厉害角色”,随即,罗某话头一转,说有个朋友被人打伤了,便开始向小兆“借钱”。罗某说,可以认小兆做自己的“干弟弟”,以后遇到什么麻烦能出面帮忙摆平。
初次认识不好拒绝,小兆便又加了罗某为微信好友,并从妈妈的微信钱包里转了500元给自己,然后再转账给罗某。同时,按照罗某的叮嘱,小兆把自己微信里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删除。
一而再,再而三。虽然素未谋面,但罗某隔段时间就会通过网络聊天,以各种理由向小兆强行要钱。因为害怕,小兆总是会把钱借给罗某。而且,小兆听说,同校的小文和小韦似乎也遭遇跟自己类似的情况。
2018年11月10日上午,小兆在家长的陪同下向警方报案。当天中午,罗某、小古便在各自家中被警方找到。
1995年出生的罗某确实是个“社会人”,19岁就因犯介绍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可是,尝过牢狱之苦后,罗某并未汲取教训,反而以自己曾经“坐过牢”为“骄傲”。
但事实上,罗某远没有自我吹嘘的那么“厉害”,他说,因为自己没钱花,于是想到了向涉世未深的学生伸手,但恐吓学生时发送过的一段打架视频是从网上找来的。期间,罗某认识了小古,让他介绍在学校认识的同学,小兆就是这样被小古介绍给罗某,成为敲诈对象的。
经查,罗某直接或间接参与先后向3人敲诈勒索18次,涉案金额共计7435元。罗某伙同他人多次敲诈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案的小古因是未成年人,被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