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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未按指示减速 撞车自负全责

  近日,平阳县永乐西路高桥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周某驾驶白色小型客车未按减速让行线指示让行,撞上了一辆小型货车,两车相撞后双双翻进了路边农田里,所幸无人员受伤。交警部门经调查认定,周某负全责。

  通讯员 周春庆 杨阳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未按指示减速 撞车自负全责 2019-08-13 2 2019年08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