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年8月13日
(2019)浙0303民初2062号
莫裕灯、杨焮惠: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03民初2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状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2058号
昊立萍、周小鸽: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03民初20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状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2183号
吴永刚、郑梦婷: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03民初21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状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4727号
雷开峰、兰秀平:原告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并定于2019年11月21日9点00分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法庭第二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1478号
黄正千: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支行与被告黄正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14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5905号
黄加裕:本院受理的原告潘金权与被告黄加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5民初533号
金阳天: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5民初533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申请人伍点华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市精彩印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取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温州市精彩印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10月8日向温州市精彩印刷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玫大厦14层;联系人:陈和孟;1386831828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将依照《企业破产法》第56条之规定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9年10月14日下午14时45分在平阳县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5条之规定,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前,温州市精彩印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需依法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平阳县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申请人朱世雨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丞顺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取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温州市精彩印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10月8日向浙江丞顺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玫大厦14层;联系人:陈和孟;1386831828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将依照《企业破产法》第56条之规定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9年10月14日下午15时45分在平阳县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5条之规定,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前,浙江丞顺建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需依法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9)浙0381破86号
本院根据陈慧春的申请,于2019年7月26日裁定受理温州市现代化新农村瑞安示范小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示范小区建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8月7日指定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为示范小区建设公司管理人。示范小区建设公司债权人应于2019年9月17日前,向管理人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地址:瑞安市罗阳大道香江公馆3单元2楼;邮政编码:325200;联系人:曹晓捷(1596772818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示范小区建设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9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示范小区建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1破181号之二
2019年8月1日,瑞安市鑫祥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瑞安市鑫祥鞋业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请求本院终结瑞安市鑫祥鞋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本院认为,管理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已于2019年8月2日裁定终结瑞安市鑫祥鞋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瑞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