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青田县人民法院根据陈秋义的申请,于2019年7月2日依法受理青田五州阀门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7月30日指定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成员。青田五州阀门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9月21日前,向青田五州阀门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68号丽福大厦5楼;邮政编码:323000;联系人:徐菁、王镇灵;联系电话:15957815007、15706816382),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青田五州阀门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若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特此公告
青田五州阀门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