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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市井事

车辆自燃及时扑救

  通讯员 林花花 

  近日,苍南县灵溪镇学士路与车站大道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二轮电动车自燃事故。据了解,驾驶员陈某驾驶电动车出门办事,不料途中车辆突然冒烟,陈某立即用矿泉水紧急灭火,但车身还是燃烧起来。很快,消防、交警部门陆续赶到现场,成功扑灭火情。交警提醒,近期天气炎热,请驾驶员注意对车辆的安全养护,谨防车辆自燃等事故。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4 车辆自燃及时扑救 2019-08-16 2 2019年08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