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癌女童”案开庭 家属要求道歉并赔偿
《北京青年报》 郭琳琳 张香梅
董振杰 张子渊
8月14日,备受关注的河南女童王凤雅家人起诉陈岚名誉侵权案开庭。
2018年,河南周口3岁女童王凤雅罹患眼癌不幸去世的消息曾引发不少关注。王凤雅患病后,因为家庭经济条件,其家人曾在网络上向网友求助。但在王凤雅于2018年5月去世后,有网友质疑王凤雅家人“诈捐”,作家陈岚也曾在网上质疑家属没有积极治疗。后经相关部门调查,王凤雅家人不存在诈捐行为。2018年9月4日,王凤雅爷爷王太友及母亲杨美芹起诉陈岚名誉侵权,法院当天立案受理。
原告称 “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
8月14日,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开庭。
两原告诉称,被告作为资深公益人士,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通过微博发表不实言论、泄露原告实际住址,并误导网友对两原告进行负面评价,致使两原告名誉受到严重贬损。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赔偿原告杨美芹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起诉书内容显示,(原告要求)“被告需在河南、上海等地报纸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其实名微博上公开置顶道歉声明,并且置顶不少于2个月时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医疗损失3130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等。”
当日晚6时许,记者从王太友处了解到,庭审从早上9点钟开始,中午短暂休息后,下午继续开庭,最终在晚上6时许结束,当天没有宣判。
王太友说,自从王凤雅事件受到关注后,以及因为陈岚的言论,王凤雅母亲杨美芹收到了短信以及电话攻击,导致她长时间无法出门、农田荒废、家里的面包车无法正常营运,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
被告请求
“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8月14日,庭审结束后,陈岚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小凤雅的家人除要求自己道歉之外,还有经济索赔。“这些都是不合理的,我请求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陈岚说,在过去的一年之中,她始终保持沉默,没有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就是认为这件事情已经走了法律流程,在任何情况下,试图通过操控舆论来影响法院审判的行为,都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这个案件的事实,我们不能通过情感的夸张表达,必须通过法庭质证,事实才能真正浮出水面。”
陈岚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小凤雅募捐得来的钱款必须用于孩子的治疗。“我在法庭上要求他们拿出相关治疗票据,对方没有能够拿出相关发票,拿出来的是一些在卫生所输液的单据,而这些都是通过医疗保险能够报销的。他们承认这些钱都是用于吃喝和陪伴小凤雅度过最后的时光。这样的说辞是无法向公众交代的。从水滴筹募捐来的钱当时承诺说是要用来治病,如果用来买玩具,那就不符合慈善法的规定。”
陈岚称,在法庭上王凤雅爷爷王太友当庭承认自己家2018年3月确实花了十几万给19岁的儿子买车,因为儿子急着结婚。
陈岚方的代理律师,上海华夏汇鸿计时俊认为,陈岚发布微博是希望公安机关能够介入调查,还给大家事实真相,“这样报警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而且陈岚没有发布小凤雅家庭情况信息,个人信息是凤雅家人发出来的,陈岚发微博是希望能够救治像小凤雅类似的儿童。”
此外,计时俊称,陈岚在王凤雅事件中发声的本意并不是侵犯个人的名誉权,而是希望和小凤雅类似的儿童能够更好地活着。“问题归根结底是家属到底有没有积极治疗王凤雅,我在庭上说对方缺少王凤雅得到救治的相关记录,如果没有救治,那么就应该接受网友的监督。”此外,对于原告提出的王凤雅母亲因为受到攻击精神状况不好,导致没法工作出现财产损失,计时俊也表示并不认同。计时俊称,他会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并对胜诉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