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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足浴店“不务正业” 做的“生意”见不得光

  通讯员 何文斌 施吉斌 

  本报讯 近日,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区分局白云派出所捣毁了一处卖淫窝点。这个地方明里是家足浴店,实则暗里组织卖淫。

  林某,男,1960年出生,占足浴店里60%的股份;蔡某,女,1979年出生,占足浴店里40%的股份。足浴店与卖淫女之间,根据不同的性服务项目进行相应的分成。

  从今年二三月份开始,林某伙同蔡某介绍卖淫女魏某、王某等人多次给客人提供性服务,以此非法获利。林某主要负责足浴店里的日常工作、结算分成等;蔡某则主要负责管理卖淫女、前台收银等工作。

  林某、蔡某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共同商议后,不让卖淫女在足浴店里与客人发生性关系,要求卖淫女另找地点与客人进行性交易,但必须先到足浴店前台蔡某处进行登记,并收取相应金额的嫖资,同时还制定了严格的“上下班”制度,要求卖淫女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外出,并以暂扣分成的形式对卖淫女进行管理控制。

  白云派出所获取线索后,组织警力捣毁了这处隐藏在足浴店里的卖淫窝点,当场查获6名卖淫女,并将林某、蔡某传唤到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蔡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取保候审,6名卖淫女则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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