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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开设“嗨购”赌场 11名被告人获刑

  通讯员 金淑丽 钟升祺 

  本报讯 近日,武义县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开设赌场案,郝某、吴某、陈某等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6万至40万元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胡某(另案处理)伙同被告人吴某等人,在杭州猫小贩科技有限公司开始研发、运营“嗨购”平台,并绑定永康新索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自动售货机。赌博人员通过手机扫描自动售货机上的二维码,进入猫小贩公司建立的网络平台,选择“嗨购”功能后支付相应的“嗨购”金额进行押注,以此博取价值更高的财物,实际中奖概率由“嗨购”软件后台控制。

  截至2018年8月17日,猫小贩公司共结算“嗨购”金额1.92亿元,从中收取服务费430万元。新索公司自运营的300余台自动售货机的“嗨购”金额为1400万余元。

  被告人陈某等人从新索公司购买了有“嗨购”功能的自动售货机,摆放于工业区、超市、企业等地,从事开设赌场活动非法牟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郝某等11人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系共同犯罪。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开设“嗨购”赌场 11名被告人获刑 2019-08-20 2 2019年08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