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潘朝伦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公告清单 截止2019年3月4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潘朝伦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潘朝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潘朝伦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相关各方。
潘朝伦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潘朝伦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潘朝伦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