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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事情已解决,我申请撤诉”

  通讯员 陈孝忠 

  本报讯 “非常感谢法院及时调解,现在事情已经圆满解决,故向法院申请撤诉。”近日,兰溪市法院收到了这样一份撤诉申请书。

  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小下店村村民方某,在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修建了围墙。雅畈镇政府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方某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通知书。

  承办法官经过仔细的阅卷及耐心的询问,发现方某对村庄整治是支持的,修建围墙是为自家安全考虑,“拆除围墙后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这件事,方某四处奔波,并到法院起诉。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雅畈镇政府,镇政府负责人也非常重视,经过实地调查、多方反复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方案:方某自行拆除围墙,村委会承诺结合秀美村整治项目的要求在原围墙处修建护栏及花坛。事情得到了妥善解决,方某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事情已解决,我申请撤诉” 2019-08-27 2 2019年08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