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女店主做了件事 民警赞她做得对

  通讯员 卓珊珊 范敏静 

  本报讯 “警察同志,我店里飞来一只猫头鹰,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你们能帮帮我吗?”近日,平阳县公安局鳌江镇派出所接到小店店主汪女士的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小店里已经站满了围观群众。

  汪女士告诉民警,猫头鹰是从旁边的树上飞进店里的,然后就不动了,“不知道是不是受伤了”。民警告诉汪女士,猫头鹰是受保护动物,“报警或者联系林业部门,都是正确做法。你做对!”。随后,民警将这个小家伙带回了派出所。

  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得知消息后来到派出所,一看就说“这只猫头鹰叫领角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表示,将会为这只猫头鹰做一次健康检查,如果一切正常将会放归大自然。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女店主做了件事 民警赞她做得对 2019-08-28 2 2019年08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