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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3254号

  李林:本院受理原告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林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32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3275号

  王冬和、王志坚:本院受理原告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冬和、王志坚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32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3278号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伟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32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3301号

  包明、王诗雨:本院受理原告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包明、王诗雨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330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3715号

  何秀兴、安徽思恩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仙岩华利莱中底加工厂与被告何秀兴、安徽思恩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304民初37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5620号

  唐学金: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市瑞意鞋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学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1月2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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