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难分的死亡赔偿金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尹杉 刘欢 周宇 钱俊皓 夏法
时间:
8月29日
地点:
开化法院
朝夕相伴近十年的“丈夫”汪某某意外死亡,留下一笔60万元死亡赔偿金,作为“妻子”的钟大姐本来名正言顺可以领取,但由于两人从来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事情起了变化。
43岁的钟大姐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后来因感情不和,2008年离婚后回到了老家开化。钟大姐说,回乡后她就遇到老同学汪某某,汪某某当时仍然单身,空暇的时候,他经常会到钟大姐家帮忙做些农活、家务,渐渐地两人产生了感情。
从2009年起,双方就生活到了一起,除了遗憾没能生个孩子以外,钟大姐本以为可以和汪某某相濡以沫过一辈子,谁知道,这平淡幸福的日子只有10个年头。
今年1月的一天,汪某某受雇从事路边劈草劳务,结果不慎摔倒,没能抢救回来。雇佣单位与钟大姐、汪某某的6名兄弟姐妹达成了63万元的赔偿协议,但这笔钱的分配,让钟大姐与汪家人产生了分歧。
钟大姐认为,除去3万元葬礼费用,赔偿款中剩下的60万元,自己理应分得一半,即30万元。因为虽然自己与汪某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两人以夫妻名义一起共同生活了近10年。
但是,汪家人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钟大姐与汪某某只是同居关系,不过,看在她与汪某某在一起这么多年,6人商议从60万元中拿出10万元,分给钟大姐,其余50万,则由6个人平均分配。
今年5月,眼见调解迟迟没有进展的汪家人,一纸诉状将钟大姐告上了开化法院。
一边是朝夕相处近10年的同居女友,一边是嫡亲的6个兄姊,这笔钱究竟应该如何分呢?最终,法院认为,钟大姐和汪某某虽然是同居关系,而非夫妻关系,但双方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相互照顾、相互扶养,根据继承法,可以对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适当的遗产。而汪某某父母早亡,也没有子女,6名兄弟姐妹作为汪某某的近亲属,也有权参与分配。法院最后判决钟大姐分配其中12万元,其余48万元由6名原告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