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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酒驾遇上“碰瓷”人 司机吃了“哑巴亏”

  通讯员 谢雨汐 

  本报讯 被“碰瓷”后,有人宁愿拿出大把钱财当“冤大头”,也不愿报警,是怎么回事儿?近日,温岭横峰派出所民警抓了两名专业“碰瓷人”,揭开了其中的谜底。

  前不久,徐先生来到横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前几天在经过箬横镇时被人“碰瓷”了。接警后,民警查看监控,发现事发当晚,徐先生确实被一辆香槟色宝马车“碰瓷”。很快,两名嫌疑人落网。

  据了解,毛某和林某均是温岭人。7月初的一天,两人在聚餐时,毛某发现很多食客喝完酒后会驾车离去,便萌生“碰瓷酒驾”的想法。

  几天后,毛某发现徐先生喝酒开车,便迅速通知林某,于是林某驾驶着租来的宝马车,伺机与徐先生驾驶车辆发生碰撞,并要求徐先生赔偿。徐先生害怕自己酒驾被查,最终向林某转账了1万元了结此事。

  毛某、林某落网后,还交代以相同手法多次碰瓷他人的事实。目前,嫌疑人毛某、林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酒驾遇上“碰瓷”人 司机吃了“哑巴亏” 2019-09-02 2 2019年09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