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修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杭州执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刘良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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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 元 |
根据杭州修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杭州执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以及杭州执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刘良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杭州修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执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执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又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刘良。杭州修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执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刘良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刘良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刘良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所列清单仅列明截至2019年7月4日的本金余额,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的还款责任以及实际履行时根据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计算的数额为准,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外币授信折人民币计),单位为万元。特此公告。
杭州修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执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刘良
2019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