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年9月5日
(2019)浙0106民初5823号
吴常永、浙江瑞强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立广诉被告吴常永、第三人浙江瑞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5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不影响本案的审理,本院可以缺席判决。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1244号
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小兵:原告赵韶明诉被告伟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小兵、何丰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11月28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20号
刘建惠、钟汉鑫: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信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建惠、钟汉鑫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民初6063号
张鹏: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天德正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212民初606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民初6067号
董秋浩: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天德正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212民初606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民初5322号
季新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212民初5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民初5303号
鲍莉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212民初5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2民初5277号
黄益雄:本院受理原告李长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西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